关于批准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》的决议


(图为:南糯山古茶树)

近日,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《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古茶树保护条例》,同意省人大民族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,决定批准这个条例。

 

条例中所称的古茶树是指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野生型茶树和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栽培型茶树。条例规定,禁止对古茶树使用化肥、农药、生长调节剂,否则将被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,情节

重的最高将被处2000元以下罚款。